妻子不满丈夫出轨雇凶杀死第三者
时间: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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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原配张秀芝不满老公出轨,涉嫌花3万元雇凶将第三者杀死。记者昨天获悉,受雇用的5名男子均已获刑,逃亡3年才被抓的张秀芝则于近日被公诉至市二中院,指控罪名为故意杀人罪。

  >>雇用打残千元打死万元

  现年47岁的张秀芝是山东省人。几年前,她的丈夫田某分别在北京和济南开公司,经营机械设备业务,20多岁的山东女子贾某在该公司工作。田某在证言中称,2007年10月,他与贾某确立了情人关系。2008年5月,他的妻子张秀芝得知此事后,闹得很凶,还和他的女儿一起打了贾某。

  根据检方指控,张秀芝打完贾某后不久,就指使其丈夫的表弟,1981年出生的田和宽杀害贾某。

  据田和宽供述,2008年7、8月份,他曾找了4名男子,称他的女亲戚让他找人到北京打一个和她老公有不正当关系的女人,打残每人分几千元钱,打死每人分几万元,他还让他们看过贾某的照片和杀贾某地方的位置,也具体商量了作案方法。

  同年9月,他们来北京时,顺路在山东找过一个朋友,对方说北京正在开残奥会,管得比较严,他们因此放弃作案。

  田和宽说,2008年10月初,他再次接到张秀芝的电话,让他找人打贾某一顿,后又说把她杀了,让他看着办,并答应最多给他不超过4万元报酬,他同意了。

  这一次,田和宽找了侯景非、孔明明和刘亚论,刘亚论又找了张志伟,他们分别来自山东、河南和河北,都是20多岁的农民。

  >>作案假扮客户骗出小三

  在田和宽等人的刑事判决书中,法院查明,2008年11月15日,田和宽、刘亚论等5人预谋后乘车到京。田和宽指使刘亚论冒充客户,以购买机器设备为由将贾某从公司约出,并将其骗到通州区台湖镇的一个公交车站附近。

  当日,贾某开着老板田某的黑色比亚迪轿车去了约定地点,张志伟、刘亚论、侯景非上了贾某的车,田和宽、孔明明则负责接应。当车行至通州区一桥下时,刘亚论、侯景非按住贾某,张志伟持刀将她杀害。

  杀人后,张志伟等3人将贾某的尸体拉到后排座上,拿走贾某钱包内现金数百元后逃离现场。

  田和宽说,第二天,因张志伟等人着急要钱,他就用自己的钱分给张志伟、刘亚论、侯景非各8000元,分给孔明明1000元。之后,张秀芝给他汇了3万元,他把钱给他父亲汇回去盖房了。

  案发后,一名路人发现了被遗弃路边的轿车及车内尸体,随后报案。

  2008年11月25日至27日,田和宽、张志伟等5名受雇者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张秀芝得知田和宽被抓后,开始逃亡。

  >>受审直接凶手被判死刑

  2009年,田和宽等5人先行受审。法庭上,田和宽翻供,辩称自己未指使他人杀害贾某,其他4人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

  同年年底,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志伟、田和宽等5人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张志伟是直接杀害被害人的凶手,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凶残,被判处死刑。田和宽是本案的纠集者和指使者,并积极参与犯罪,鉴于他的亲属能够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大部分经济损失,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刘亚论、侯景非和孔明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和5年。去年11月,逃亡3年的张秀芝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张秀芝因情感纠纷竟雇用凶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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