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吃饭发现蛆虫 称餐厅经理当面吃下销毁证据
时间: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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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餐厅吃饭竟然吃出了蛆虫,值班经理发现后当着客人的面吃了下去。提起这一幕,让杨女士恶心不已,由于证据被销毁,这也让她继续维权陷入困难。昨天记者采访时,当事值班经理否认吃过蛆虫,坚称菜品没有问题。

  食客:经理吃蛆毁证据

  昨天,杨女士还在为吃菜时吃到蛆虫的事情感到恶心。杨女士说,前天晚上,她和家人到和平里东街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突然发现一道以辣椒、鸡肉为主材的菜品里有一只蛆虫。“这道菜已经吃了三分之一,太恶心了。”杨女士说,她立即叫来服务员,服务员随即将值班经理叫来。

  “那一幕我感觉跟看电影似的,比菜里有蛆虫还恶心。”杨女士说,值班经理看了有问题的菜后,立即伸手去捞蛆虫,“我在旁边喊,‘你放下,别销毁证据’,可还是没拦住”。值班经理把蛆虫吃进了嘴里,此后绝口不提菜里有蛆虫的事。杨女士的姐姐恶心地跑到厕所里呕吐。

  餐厅:否认吃蛆虫事件

  后来几经催促,餐厅的负责人才赶过来,同样不承认菜里有蛆虫的事情,但同意带杨女士去医院看病。在医院里,实在无法忍受餐厅负责人态度的杨女士选择了报警,民警赶到后建议双方调解。由于已经耗到深夜,不想再折腾的杨女士提出赔偿可以放弃,但要求餐厅承认菜品里有蛆虫,并诚恳地道歉。

  “值班经理当时道了歉,承认吃蛆虫是想尽快把事情解决了。”杨女士说,餐厅没有提出赔偿方案,最后餐费的事情不了了之,她既无法也没有精力继续维权。

  昨天,记者联系到处理此事的值班经理,对于吃蛆虫一事,值班经理竭力否认,称是由于顾客表示吃饭后身体不适,才带顾客去医院检查,并不存在菜品里有蛆虫的事情。对于为何没收餐费,以及杨女士提供的录音证据,值班经理表示不能解释。

  提醒:应拍照录像维权

  杨女士的遭遇并不多见,但也给消费者提出一个问题,遇到餐厅销毁菜品的异物等证据以图逃避赔偿的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

  消费维权律师邱宝昌表示,遇到餐厅销毁证据的情况,消费者维权必然陷入窘境。本来消费者就处于弱势,没了证据更难以索赔。因此,在发现菜品有问题时,消费者应该立即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记者同时从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餐厅就餐吃到苍蝇、蛆虫等异物,即使证据被店家毁灭,但只要顾客反映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就可以对餐厅后厨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时,需要保存好原有菜品以备检查。

  晨报96101热线新闻 首席记者 王彬

  线索:杨女士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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