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闹市劫杀副教授一审获死刑
时间: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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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琦玉 通讯员/马伟锋)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遇害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保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直低头听判的张保保在判决作出后表示了异议。

  没钱缴房租心生恶念

  判决书显示,今年24岁的张保保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

  此前开庭时,张保保的辩护律师称,起诉书没有指出被告人的犯罪动机,饥饿、失业、生活所迫是张保保的犯罪起因。张保保犯罪属于临时起意,虽罪大,但并非恶极。鉴于张保保没有犯罪前科,归案后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能酌情从轻处罚。

  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查,张保保准备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伺机抢劫,预谋明显,不属于临时起意,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张保保是因饥饿、失业而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理据不足,也没有采纳。

  抢得7000元花了3000元

  昨天下午3时,皮肤白皙、透着稚气的张保保被押送进法庭。法官宣读起诉书的10多分钟里,身着蓝色囚衣的张保保始终将头埋在胸前。判后,法官当庭询问他对判决的意见及是否上诉,这时,张保保才终于抬起头称,他在抢劫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想要他人性命。“你判我死刑我肯定要上诉,他反抗我才用刀,他不反抗我不会拿刀的。”

  辩护律师表示尊重被告人的选择。庭后,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据其了解,张保保的父母患有疾病,张是家中的独子,抢了7000多元后,他只花了3000多元,这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抢钱去挥霍不同。他还认为,法庭对张保保的量刑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少杀慎杀”原则。

  ■案情回放

  天河城附近拉开奥迪车门整理物品时

  副教授遭刀劫身亡

  判决书称,2011年7月10日下午,被告人张保保携带装有水果刀、胶带、锁匙等物的黑色挎包一个,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百货商场附近伺机抢劫。

  当晚10时25分许,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从天河城百货商场出来,张保保尾随其后,趁李晨打开车门整理副驾驶位的物品之际,冲进车内压倒李晨威胁其交出财物。遭反抗后,张保保用水果刀和车内的CD光盘刺伤李晨的颜面部。双方争执中,张保保手中的刀脱落后,他又用携带的挎包带子紧勒李晨的颈部,致李晨死亡。在抢走李晨口袋中的现金人民币约7000元后,张保保逃离现场。

  事发后,有路人发现李晨的车内有异常遂报警,急救医生赶到时李晨已死亡。2011年9月,张保保在山东省荣成市被抓获。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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