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27日受审 其父欲卖粮赔偿
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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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王海剑的家人显得很茫然很无奈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方历娇

  备受关注的王海剑爆炸案,明日将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昨日,王海剑的辩护律师郑耀华和胡俊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胡俊美律师称,就在4天前,他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海剑。

  检方:三人涉嫌爆炸罪

  昨日,记者从起诉书中,看到了王海剑的“作案过程”:

  王海剑今年刚25岁,高中文化程度,无职业。

  2010年10月,王海剑就开始通过网络、书籍学习制造爆炸物的方法。2011年3月,经王伟同意,王海剑搬到王伟的租住地继续制造爆炸物。两个月以后,王海剑预谋通过爆炸的方式截取财物,并邀约王安安来汉帮忙。

  2011年6月,王海剑、王安安在制造爆炸物时因操作失误引发爆炸,致王海剑左眼受伤。2011年7月,王海剑出院向王伟、王安安明确提出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三人经多次预谋,确定由王海剑选择目标银行、安放爆炸物,并在运钞车到达银行时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爆炸物,由王伟负责接应。2011年8月,因害怕,王伟、王安安表示不再参与爆炸。

  然而,王海剑并没有放弃。2011年11月30日,王海剑决定动手,于凌晨3时许携带自制的爆炸物和两袋水泥,骑摩托车窜至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将爆炸物放置于人行道上,用两袋水泥压住爆炸物,并留下“建筑材料、勿动”的字条。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当一辆运钞车停在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路边,银行职员将钱箱提出准备运上运钞车时,藏匿在附近的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了爆炸物。爆炸当场致2人死亡、10余人受伤。爆炸后,王海剑抢劫钱箱未遂,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

  经深入侦查,警方先后将王海剑、王伟、王安安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王海剑、王伟、王安安的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王海剑脸上的伤全好了

  受托于王海剑父母、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耀华和胡俊美,昨日下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们告诉记者,4天前,他们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海剑。

  胡俊美律师称,王海剑现在在看守所健康状况良好,脸上的伤全部好了。当被问到有没有什么考虑时,王海剑很干脆地回答“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

  至于对王伟、王安安有没有什么怨恨这个问题,王海剑表示“我不谈别人”。而当被问及对于受害者家属有什么想法时,王海剑则表示“愿意以死谢罪”。

  胡俊美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王海剑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庭审时会表达自己的辩护观点,庭前不便透露。

  王海剑家人:卖了粮食也会赔

  昨日,王海剑的父母带着他的妹妹从枣阳坐火车来到武汉,准备明日的开庭。看上去,三人的表情有些疲惫和呆滞。

  “作为王海剑的家属,旁听庭审前有些什么想法?”面对记者的提问,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回答:“犯错了就该接受惩罚,我们作为他的家属,诚心诚意向受害者和伤者的家属道歉。”

  王正运表示,王海剑从小就很有孝心,以前也没跟人打过架。“听说他在武汉引发爆炸准备抢运钞车,我们真的没想到。”当记者问起有没有最坏的打算,王正运沉默了一小会儿后,回答称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等待法庭的判决。

  当被问到对受害人及家属如何赔偿时,王正运告诉记者:“我们是农民,等粮食收了卖了,一定尽力赔偿。”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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