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团伙盗窃14起获180万 物流公司储物室成目标
时间: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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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生谭绍丁、记者董柳报道:年纪轻轻,却只想不劳而获,一个多月内疯狂盗窃14起,涉案金额超过180万!最终,该盗窃团伙被一锅端。19日上午,7名盗窃团伙成员在广州中院受审,其中5名是“80后”,均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另外两人则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据被告人钟某先供述,因在老家听说在广州行窃可以发财,他和老乡温某五(另案处理)、邱某国、李某、钟某旺、温某欣密谋后决定到广州盗窃。去年3月,钟某先等6人到达广州,由钟某先负责提供装运赃物的面包车,邱某国负责开车,其他同案人各有分工。后他们开着面包车在广州和佛山等地到处转,寻找下手机会。

  据介绍,他们的目标主要是物流公司和停车场储物室等场所,盗窃物品包括轮胎、笔记本电脑、铜线、液晶电视和洋酒等。当看到物品无人看管时,他们就上前将其装上自己的小面包车,再由钟某先负责联系收购赃物的陈某锋和李某雄,将赃物运往二人的店铺销赃。

  起诉书显示,自去年3月12日至4月20日,钟某先等6人先后11次将盗得的价值人民币140余万元的轮胎、笔记本电脑、铜线、液晶电视等运往陈某锋处销赃,先后3次将盗得的价值近45万元的洋酒运往李某雄处销赃,然后分赃。

  去年4月20日,该团伙在白云区一家物流公司盗得一批价值近6万元的洋酒后,运往李某雄处销赃。次日,几人正在挥霍赃款时,被警方抓获,负责收购赃物的陈某锋和李某雄随后也归案。庭上,7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该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谭绍丁、董柳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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