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证上性别同为女 已过银婚却要无奈重办
时间: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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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26年了,突然发现压箱底的两本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性别均为女。”4月19日,银川市民杜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到婚姻登记处变更信息时,被告知只能重新补办结婚证。

  据杜先生介绍,几天前他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手续发现其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性别均为女,让他到民政部门更改一下盖上公章或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均可。但杜先生到银川市兴庆区婚姻登记处变更信息时,办证人员称结婚证上的信息无法变更,需到银川市档案局调当时的档案,持档案复印件和夫妻现在的合照,重新补办结婚证。无奈,杜先生又到银川市档案馆,花30元调取了他和妻子的结婚证及结婚申请书档案,“办证机关的失误,给我们造成很大的麻烦。”杜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在杜先生的结婚证上看到,夫妻二人的性别均为女,发证机关是银川市城区人民政府,办证时间为1986年8月18日。杜先生的妻子韩女士认为,让结婚20多年的人再拍结婚照,重办结婚证,跟再婚似的,让他们觉得很尴尬。

  对此,银川市兴庆区婚姻登记处李主任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结婚证遗失、损毁及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须重新补办结婚证。由于杜先生的结婚证是26年前办理的,办证机构与经办人全都变了,现今的办证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变更、盖章。李主任坦言,早前的结婚证均为手工操作,出现信息错误的很多。(房方)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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