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县一互助合作社吸储170万 公章为私刻
时间: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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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徐州4月19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刘康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百姓近日向媒体反映,当地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高出银行一到三倍的利息吸收存款170多万。

  然而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老百姓发现,放在里边的存款再也取不出来了。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合作社使用的印章竟然是私刻的。

  存款无法取出 公章竟为私刻

  4月11日中午,位于睢宁县睢魏路23号的汇丰小额贷款公司,一条棕色的狗蹲坐在门口,慵懒地享受阳光。一年前,农民刘兹建把40万元拆迁补偿款,存在了这边一个叫“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柜面里。

  刘兹建:存过之后,再也取不出来钱了。

  记者:到现在欠了你多少钱?

  刘兹建:现在46万。

  记者:加利息吗?

  刘兹建:加利息了。

  多名储户告诉记者,“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总部在睢宁县邱集镇,设在汇丰小额贷款公司里的是合作社的分部。为区分各自业务范围,它们分别在专用印章上标记阿拉伯数字“1”和“2”。其中,标有数字“2”的印章归属合作社分部专用。但记者调阅档案发现,这枚专用印章并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睢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先贞:这“2”是非法的,私刻公章。

  记者:那这个章是怎么出来的呢?

  王先贞:你要找到当事人,当时谁去刻这个章子的。找汇丰小额贷款公司,这个章就是在它这个公司里边刻的。

  睢宁设立分部存猫腻

  合作社分部会计丁凤说,按照睢宁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相关管理办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仅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且办公地点不能设在城市街道、城市社区及城中村。那“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何能够在睢宁县城设立分部并正常经营呢。

  丁凤:按照正常范围之内,睢宁就不该设这个点,它中间一定有猫腻什么的。

  汇丰小额贷款公司与“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究竟有何关系呢?如果互助合作社分部确是非法机构,那么为什么经营两年多,有关部门没有发现和取缔呢?

  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当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质审批机关睢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副主任鲍如罡分管农民专业合作社。鲍主任解释说,他们今年春节后才接到储户投诉,只负责监管通过审批、证照齐全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部分储户就此提出质疑。

  鲍如罡:“我们所监管的是邱集那边,因此我们真的不了解,也不清楚它们搞的这套。

  储户:鲍主任,那你比如说人家办工商执照的,我没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了。作为你工商局,你这个权利你批复。无照经营,你就该受到处罚,对不对啊?

  “非法集资罪”难判定

  当记者要求提供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总部的申报材料时,鲍主任给档案室负责人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告知记者材料已经找不到了。储户王维权认为,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擅自成立分支机构、违规吸储,已经构成“非法集资罪”。于是,4月12日上午,他来到睢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了案。但侦查大队张队长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很难判定邱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犯有“非法集资罪”。

  张队长:到底是违法还是违反了规定还是涉嫌犯罪,这有一个层次的问题。比如说,我批准你只能卖酒,你卖烟了,你属于超范围。或者我批准你只能在这个地方卖,你跑到另一个地方卖,这属于跨区域。

  张队长说,他们首先要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即睢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其内部管理条例判定合作社是否违规经营。

  最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江苏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处科长陆嘉表示,他们将联合省银监局介入调查。

  陆嘉:我们会找一些市县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子情况,马上去着手做一些调查。

  希望此事能早日水落石出,储户们的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维护。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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