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手机店公示欠费大学生 代理商称是无奈之举
时间: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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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示屏显示着一名学生的姓名、手机号和家庭住址。实习生 李泽熙 摄本报见习记者 娄士强 实习生 李泽熙 窦珍珍

  大学生不及时缴手机费,催缴无效后,电信代理商在山东师范大学校园内曝光张贴欠费学生的专业、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代理商称自己是出于无奈才采用这种做法。一部分学生认为透露个人隐私不恰当,但也有学生认为欠费不应该。

  电子屏幕滚动播放

  欠费学生详细信息

  15日下午5点,在山东师范大学(本部)1号宿舍楼东边的中国电信校园3G体验店,营业厅的电子屏幕正显示着一名学生的姓名、手机号和家庭住址。

  几名用户的信息轮流显示之后,屏幕上出现了“请以上长期不缴费的用户尽快缴费,或者先把手机交回”的字样。大三学生小刘说,“年前的时候用纸贴在公告栏上,现在改用屏幕,差不多半个月了。”

  在营业厅的北门左侧还有一块公告板,“自2011年9月起欠费的用户”中32名用户被列在上边。相比电子屏幕,公告板上的信息更全面,包括用户的年级、学院和专业。

  在公告板最下方,用红色字体印着“请尽快缴清欠费!个别同学已多次催缴,一直未果,金钱与声誉孰重孰轻,请思量!”的字样。

  按照公告板上提供的信息,记者一一进行了拨打,只有欠费不到50元的李某电话是通的,其他都是“已暂停服务”。李某说,卡是去年9月办的,并不知道已经欠费,“贴了我的个人信息?怎么能这样呢!”

  代理商称是无奈之举

  打官司怕影响学生

  16日下午1点左右,代理商石先生告诉记者,用张贴名单、滚屏显示来催缴欠费也是无奈之举。

  石先生介绍,2011年9月初,店里开办了一项业务,学生缴纳150元钱办一张手机卡,就能获得一部价值千元左右的智能手机,以及一辆三百元左右的折叠自行车。这张手机卡里有50元的预存话费,两年内还将每月返还10元话费。

  当时的合同规定,办理业务的学生应保证使用这张卡两年,每个月最低消费50元。不过,有些学生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使用,造成了长期欠费的情况。

  石先生说,开始时他们联系过学生本人,找过学院的辅导员,也让欠费学生的同学帮忙带过话,最后还剩二三十个欠费用户,“就是冲着手机去的,办卡之后就没用过,连个通话记录都没有。”

  据介绍,用户如果没能按照合同正常使用手机卡,出现一个欠费用户,代理商要向公司缴纳1000元罚款,用来补偿赠送手机和自行车造成的损失。石先生说,为此已赔付了几万元。

  “迫于无奈,就将欠费学生的个人信息发布到了电子显示屏上,并打出欠费清单张贴在布告板上。”石先生说,也考虑过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但“打官司的话,这些学生档案里就有了污点”。

  不过,16日下午4点,电子屏幕上没有再出现学生用户的个人信息,而是换成了促销广告,公告板张贴的也换成了业务宣传单。

【责任编辑: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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