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以贷款做幌骗财 自愿认罪退赔全赃款获轻判
时间: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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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祝玲 通讯员 汤峥鸣

  晚报讯 “无需抵押,当天放款。 ”就是这样一条手机短信,让3名正为资金发愁的被害人被骗去11万余元。昨天,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年初,无业人员李某和邹某伙同彭某(已判刑)策划了一场代办无抵押或低息贷款的骗局。这伙人先是通过群发“办理贷款,无需抵押,当天放款”等手机短信,诱使被害人上当。当被害人要求办理贷款时,李某和彭某分别冒充贷款办理人和银行工作人员等,以收取利息、保证金等名义,要求被害人将钱款汇至银行账户,再将钱款取出分赃使用。

  经查,3名被害人分别被骗6万元、4.98万元和2000元。去年8月,李某、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退赔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和邹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人均自愿认罪且退赔全部赃款,遂从轻作出处罚。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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