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陶铭 记者 孙莹) 男子祝某在舞场内结识了一位女舞伴,关系迅速升温甚至住到一起。祝某忽悠舞伴和自己一起开店做生意,借着开房之机盗走对方4万元现金,溜之大吉。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祝某予以批准逮捕。 祝某早在十几年前就因诈骗、抢劫被法院判刑,2010年获释后,无所事事的他便从四川老家来到北京谋生。祝某喜欢跳舞,来京后经常出入俱乐部舞厅。
一次跳舞时,祝某偶遇事主董女士,几支舞跳下来,俩人越聊越投机。此后的关系也迅速升温,甚至住到一起。祝某编了个假名字,谎称准备在北京做生意,与董女士商量共同投资,租个小门脸准备开服装店。
一日,祝某陪着董女士从银行取了4万元现金,准备付首次的房租。由于董女士患了感冒不舒服,两人随即到宾馆开了房。董女士昏睡了几个小时,醒来时发现刚取的4万元现金及放在包里的一副耳钉、一条项链也不见了。此时祝某的电话已经关机,董女士立即报案。从祝某与董女士在舞厅相识到4万元现金被盗,两人相识才不过10余天。 祝某盗窃得手后跑回老家。警方对祝某上网追逃。今年2月,祝某在重庆一宾馆内落网。祝某交代,偷来的4万元钱全被他赌博输光了,首饰也不知道丢在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