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生子后分手 两家不想要孩子将其弃商场
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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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岁女童在派出所里哭着找妈妈。(警方供图)

  本报青岛4月8日讯 (记者刘腾腾通讯员宋学友史本杰) 5日下午,一名3岁的女童被人遗弃在青岛莱西一家商场的儿童乐园,民警分别联系到孩子的爷爷和姥姥,但两方都拒绝领走孩子。原来,女童父母为未婚生育,两人分手后两家都不愿要孩子。最后孩子被姨妈领回家照顾。

  4月5日下午3点多钟,两名男青年抱着一个小女孩到莱西市利客来商场四楼的儿童乐园玩。随后两人称要到商场二楼超市去买东西,请工作人员先帮忙照看一下孩子。

  工作人员答应后,两人便离开了。但直到下午5点半,工作人员要下班时,两名男子也没有出现。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两名男子将孩子交给工作人员后,便直接离开了商场,根本没有到二楼买东西。意识到孩子可能被遗弃,工作人员赶紧打电话报警。

  在小女孩的口袋里,民警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莱西市水集办事处某村的地址,以及爷爷赵某某和父亲赵某的联系电话。民警拨打纸条上孩子爷爷的电话,对方不承认是孩子的爷爷,而孩子父亲的电话则打不通。

  当晚,民警按照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赵某某,赵某某称常年不回家的儿子在外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孩,他不敢确定这个女孩是不是自己的孙女。无论民警如何劝说,赵某某始终不肯收养孩子。

  6日上午,通过多方打听,民警得知女孩的姥姥在莱西市河头店镇。见到孩子的照片后,姥姥认出了孩子,但她以年纪大为由拒绝收养孩子。

  正当民警犯愁的时候,6日中午,一自称是孩子姨妈的女子到派出所看孩子。她告诉民警,小女孩叫涵涵,今年3岁,其父母未婚生育。生下小女孩后,两人又分了手,都不想抚养孩子。

  孩子姨妈说,可能因为联系不到孩子的爸爸,孩子的妈妈让人将孩子遗弃到商场,想通过警方找到孩子爸爸。孩子的姨妈表示,她也联系不上孩子的妈妈。在民警再三劝说下,孩子姨妈才答应将孩子带回家。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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