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招聘名义诈骗求职者钱财 性骚扰逼其离职
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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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招聘员工本是很正常的事。但杨总招了400多员工,均被他用各种手段刁难吓走了,包括对女员工实施性骚扰。因是自动离职,这些员工交了几百元的服装费就白白损失了。

  昨天,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专以招聘为名收取服装费的诈骗案。检察官表示,400多名受害者有70%以上没报案。

  步骤一:诈骗求职者钱财

  检方指控,从2010年至2011年4月,杨某为诈骗求职者钱财,租用南岸区南坪南路城市之光大厦,以恒鸿汽车饰品公司的名义,伙同他人大肆招人。以公司需统一服装为名,让求职者交纳一定数额的服装费,后通过语言恐吓、故意刁难等方式,逼迫应聘者自动违约离职,134名求职者被骗7万余元。

  法庭上杨某表示,公司有10多万元的货,在讨论“产品卖不出去怎么办”时,负责人事的张某就出主意,说以招聘为名,收取服装费,然后让员工自动离职。

  杨某承认,服装是从朝天门进的,每套成本从130元至150元不等。他们卖给求职者是580元。有时候会以需要换洗为由,要求求职者订购两套。

  步骤二:性骚扰逼其离职

  检方举证称,杨某等人收了服装费后,就要想方设法让求职者主动离职。他们的方法有多种:一是通过谈话,找茬子指出她们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例如汉语口语不过关,可能影响公司形象。二是暗示求职者“你应聘的这个经理助理工作,有时候会难免去应酬客户,甚至会被性侵犯”等。

  检察官拿出了杨某的口供。口供称,他曾经对部分女性实施过摸胸部、摸下体的行为,是想通过这样的手段,让求职者感到害怕、感到恐惧,让求职者主动辞职。

  辩称:我不是诈骗指挥者

  杨某辩称,他不是指挥者,是公司负责人事工作的张某出的主意。张某从服装费全款中分走了30%,而他除去成本,利润和张基本相当。张某因为出了主意,从员工变为股东。

  检察官当庭表示,杨某是公司老板,在此案中起着决定性的领导地位。相关证据表明,到杨某公司应聘交纳服装费的有400多人,大多数没有报案。因相关证据较多,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熊志翔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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