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诉哥哥偷偷借走父亲 索要精神赔偿
时间: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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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洪雪)自从哥哥陆强将父亲陆先生接走同住后,弟弟陆壮几个月未能见到父亲,却在母亲墓碑上赫然发现了父亲的名字。

  陆壮将哥哥陆强和嫂子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陆壮诉称,2002年以来父亲一直与他一家人共同生活。2011年8月,哥哥和嫂子为了达到侵吞老人房产的目的,趁他们夫妇上班、保姆外出的时候,强行将半身不遂的父亲抢走。陆壮报警后,警察表示“一样都是儿子,谁赡养都行”。

  后来,被告夫妇将父亲藏在事先安排好的房子里,原告根本没有探望的机会。

  2012年春节,陆壮向哥哥要求看望老父,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2月14日,陆壮夫妻一同给母亲扫墓,却发现墓碑上刻着父亲的名字,并载明去世时间是2012年1月13日。

  陆壮称没想到二被告将父亲抢走不到5个月,父亲就带着一身病痛走了,自己连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陆壮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吊唁权、知情权,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痛苦。陆壮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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