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少还几十元被全额罚息上千元引网友热议
时间: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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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刷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目前银行普遍存在的信用卡全额罚息的规定,让很多持卡人吃了“哑巴亏”。近日,一条“信用卡全额罚息利滚利:少还45元利息过千”的消息在微博上被频繁转发。“全额罚息”对持卡人到底是否公平?信用卡罚息又究竟是不是霸王条款?

  出状况的这位持卡人是广州市民袁小姐。这位袁小姐向记者反映,今年1月,她用某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了41994.6元,免息期内她一粗心,没记住信用卡的零头,于是按整数还款,把41950元钱打进了信用卡账户。有44块6没还。

  然而,袁小姐最近收到的一份银行寄来的对账单让她大吃一惊,对账单上面写着循环利息1070.57元。足足是44.60的24倍。

  袁小姐很不理解,自己有44.60元确实没还,被收利息是应该的,但凭什么要还这么多利息?而且袁小姐致电银行信用卡中心,接线员查询后告诉她,只要账单未还清,那怕是差1分钱,按照信用卡章程,都要按全额计息。

  袁小姐翻出信用卡章程,果然上面印着这样一句话,叫做“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全额还款"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袁小姐只好大呼倒霉,为自己的粗心埋单。

  现在,少还45元利息过千这条消息已经有960条评论。有一些网友联系到自己先前的类似经历,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确实是霸王条款。网友“乌托邦的假期”说,很多年前因为朋友银行推广信用卡办了,某月记错数少还几元钱,一下子扣了好多,幸好当月刷卡总额不多。当时也不懂,等去查的时候还被朋友教育了一通,从此对信用卡还款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大旗永不倒001说,我有选择使用信用卡的权力,却没有商讨更改条款的权力,且条款是银行一家决定的,完全是霸王条款。

  Honeymoon月说,非常不合理!我也被收了这种不合理的利息!而且客服还跟你说这些条款是写在合约背面的,有你当时的签字确认!密密麻麻的一满页,谁能一条条去读,银行就该把这些关键点解释清楚!

  也有一些网友说,袁小姐签约的时候既然签了字就要负责任。就要执行、自己错误在先,没必要喊冤。

  大灰狼的树洞:不懂游戏规则就不要玩。信用需要成本,银行并不是慈善机构。

  还有一些网友提出了理性的分析。网友Vivian-FJ说,沉默围观,建议如果自己记不清楚还款时间可以签约自动还款。避免很多麻烦。

  鸿鹤-生活vs生存说,银行的问题是没尽到提醒义务,用户的问题是没仔细看信用卡说明。你办了信用卡,就是和银行签了合同。合同规定,使用信用卡透支有50天免息,就是说,50天之内你还钱了,就免息。但是,你不全额还钱,就是违约,哪怕就少还1块钱。你违约不仁在先,还怪银行不义。(编辑解朝曦)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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