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经理非法截留货款41万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审
时间: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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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肥晚报

  合肥晚报讯 作为公司股东、销售经理及业务员,竟在三年多的时间内,30多次非法截留公司货款,累计达41万多元。今天上午,被告人朱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站在了长丰县法院的被告席上。

  被告人朱某,男,今年42岁,合肥人。朱某既是合肥威力矿山机械制造公司的股东之一,又是该公司销售经理和业务员。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一份长长的起诉书:2006年12月,被告人将公司一台牵引机以39000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只上缴公司财务29000;2008年4月,被告人将公司的二台牵引机车、车轮和轴承座,实际以73392元销售给李某,朱某上交46000元……

  据调查,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4月,朱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在38次销售交易后非法截留公司货款,累计金额超过41万。其中,单笔数额少的只有50多元,多的则数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货款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包先斌 本报记者 李后祥)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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