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闺蜜房产证抵押借款 无力偿还债主报警
时间: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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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涛) 女子刘某盗窃朋友房产证后,将房产证抵押借款19.5万元,而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近日,债主报警,刘某的骗局才被揭穿。

  3月22日,省会桥西公安分局中山刑警队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案称,去年10月,刘某向张先生借款19.5万元,并说好一个月后还钱。为了让张先生更加放心,刘某拿出了一个房产证和离婚证,表示自己和丈夫离婚,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归她所有,张先生看到了房产证并且查询得知房产证确实是真的,又了解了刘某的情况后,才分4次将19.5万元借给刘某。

  一个月后,张先生开始催促刘某还款,但刘某找各种理由推脱,直到3月22日,张先生无奈之下来到中山刑警队报警。中山刑警队接警后便对刘某的房产证以及结婚证进行了验证。经过验证发现,房产证根本不是刘某的,且离婚证也是刘某伪造的。

  当天,民警在石家庄市将刘某抓获。通过审讯得知,刘某在2012年10月去朋友家串门时,趁机将朋友家中的房产证偷走,房产证的户主是朋友的爱人,因此刘某又盗走朋友爱人的身份证。随后,刘某利用身份证伪造出离婚证,拿着这些证件找到张先生抵押借走了19.5万元。

  近日,记者在中山刑警队见到刘某,刘某哭着说,钱已经被投资所用,当时盗窃朋友的房产证是一时糊涂刘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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