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签忠诚协议 先提离婚一方须支付十万元
时间: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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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婚后,林女士的丈夫经常骂她是骗子。结婚几个月,她就想离婚,但是丈夫手上有一份“忠诚协议”:谁先提出离婚就要赔对方10万元钱。这纸协议让林女士不敢提离婚,后经镇海“大阿姐调解工作室“讲解,林女士终于明白了这样的“忠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去年10月,来自安徽的林女士经人介绍,与镇海的王先生登记结婚。那时林女士和王先生认识还不到两个月,林女士想找个依靠,在宁波好好过日子,而王先生家境不错。

  王先生在表达了结婚意向后,当即将5万元聘礼交到了丈母娘手中,林女士的脖子上也多了一串价值不菲的项链。

  在筹备婚礼时,王先生跟林女士说,为保证他们的婚姻天长地久,两人要立个协议,婚后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都要无条件地赔偿对方10万元钱,林女士毫不犹豫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婚后,林女士发现丈夫不出去工作,是个典型的啃老族。丈夫不仅不工作,也不愿意林女士出去找工作。林女士只要单独出门,就会被丈夫怀疑是要逃走。每次吵架时,丈夫都骂林女士是个骗子,这让林女士很伤心。为了摆脱现状,林女士鼓足勇气向丈夫提出了离婚请求,丈夫马上拿出“忠诚协议”,表示离婚可以,但必须赔钱,而林女士根本拿不出10万元钱。

  林女士几次央求亲戚从中调解,但丈夫都不听,万般无奈之下,她前往镇海“大阿姐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

  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罗安娜向林女士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告诉林女士,这样的“忠诚协议”违反婚姻法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罗安娜说:“如果你坚持离婚,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点评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胡松松律师:这份“忠诚协议”的内容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根据《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王先生要求林女士签订的“一方提出离婚须向另一方无条件赔偿10万元”的协议,实质上为林女士提出离婚设置了障碍,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如果林女士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那么她有权提出离婚,并无须承担10万元的赔偿。

  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公益法律咨询宁波普法网www.nbpf.gov.cn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思文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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