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犯琢磨偷盗技巧再犯案 藏更衣室偷富人
时间: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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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蒙波)本市一名刑满释放的男子为牟取不义之财,竟然潜伏在洗浴中心内伺机盗窃。然而,其跛脚的特征还是没能躲过民警的“慧眼”,最终被抓获归案。

  四天之内

  洗浴中心两起窃案

  3月3日9时,家住红桥区的王先生在宝坻区一洗浴中心结账时发现自己一部价值4000元的三星牌手机被盗。老板闻讯赶到,因洗浴中心刚刚开业不久,为不影响生意,老板只好自认倒霉赔偿王先生4000元现金。然而,洗浴中心老板万没想到,4天后又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3月7日22时,上述洗浴中心的客人张某发现放在更衣柜内的钱包被盗,3500元现金和信用卡、身份证等物丢失。几天内连发两起盗窃案,对于洗浴中心的老板影响不小,无奈之下,老板拨打电话报警。

  然而,现场勘查的结果并不乐观,警方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根据4天内连发两起盗窃案件的情况,民警判断两起案件很有可能是一人所为。随后,刑侦一大队民警赶往红桥区找到王先生,详细了解了案发前后情况。

  走路摇摆

  暴露重要体貌特征

  很快,办案民警了解到一条重要信息,王先生手机被盗的当天凌晨5时,一名客人在楼道里看到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离开,当时楼道里灯光昏暗并没看清对方长相,但男子走路明显左右摇摆。民警根据该名客人提供的线索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最明显的特征是此人很可能是跛脚。随即,警方根据这一特征展开调查,并确定蓟县侯家营镇人,26岁的胡某具有重大嫌疑。

  3月13日7时许,胡某被传唤至刑警队。经过4个多小时的心理较量,胡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不得不交代了潜入洗浴中心盗窃的犯罪事实。经查,2007年胡某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0年4月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

  藏更衣室找“有钱的”

  “胡某很聪明,只是用错了地方。两次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能够让他认识到错误,反而认为第二次入狱是对自己的一次锻炼。” 民警告诉记者,“2012年,刑满释放后的胡某整天在家里琢磨一些盗窃技巧。”

  3月2日傍晚,胡某来到洗浴中心后逗留更衣室伺机寻找盗窃目标。凌晨2时许,胡某经过王先生的客房时,发现门虚掩着,里面的客人睡得很酣。于是,他悄悄溜进房间将床头的手机揣入兜内。有了第一次的成功,胡某信心倍增,于3月7日下午再次来到该洗浴中心。其间,客人张某在更衣室换衣服时不小心将钱包掉在了地上,胡某看到钱包里鼓鼓囊囊的现金顿时眼前一亮,一直等到20时才盗窃得手。目前,胡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提醒 财物尽量存放柜台

  警方提示:您在洗浴场所洗浴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尽量存放在柜台,由专人保管。个人在更衣室内不要将随身携带的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外露。出更衣室时,一定要检查更衣柜是否锁好。在私人休息室内休息时,保管好贵重物品,独自在屋休息时应锁好门。发现物品被盗后应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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