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放高利贷做诱饵骗160万 玩麻将挥霍50万
时间: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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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通讯员 刘添

  “警察同志,我是来报警的,我被人骗了8万块钱,那人说是借钱去买大客车跑运输的,可是现在这个借钱的人不知去向了……”2011年10月的一天,一名中年女子走进南京燕子矶派出所报案。然而,在民警细问之后,才发现这个报警的中年女子竟然已经被那个骗子骗走了近160万元。

  麻将档里相识

  报警的中年女子姓张,住在栖霞区燕子矶附近的一个小区,她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麻将档。李某就常来这里吃喝、打牌。

  认识时间长了,李某发现张某除了这个麻将档之外,还开了一家小药店,好像还有点钱,并且她有时会将自己的闲钱借给别人。而此时,李某正好手头缺钱,就想从她手里面骗点钱出来花花。“我是放高利贷的,要放贷给别人,可是手头上最近没那么多钱,能不能向你这借个5万块”,李某很神秘地和张某说,并承诺她1万块钱1个月就有1000块的利息。

  借钱理由一个接一个

  张某看李某平时花钱的确挺大方的,更重要的是被那高额的利息诱惑了,于是就把5万块钱借给了李某,并让他打了借条。别看两人看起来挺熟了,可是张某并不知道李某的真实姓名,因此李某在打借条后,写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用了假名“李光”。

  钱借出去后半个月,张某又遇到了李某,而这一次他又来借钱,一张口又是5万元。为了取信于张某,李某这回打的借条上签上了两个人的名字,另一个是他的小情人阿红。“我的身份证和驾照因为交通事故被交警队扣留了”,李某以这个借口只将阿红的身份证复印给了张某。就这样,李某从张某那边每次5万、6万地借了好几次。

  为了让张某放心,李某还真按约定的利息付给张某好几万块钱,但是从来没有将任何一次的本金归还。之后,李某基本上是隔十天半个月就向张某借一次钱,多的几次一下子借了15万,借钱的理由从放贷变成了要做化工生意资金不足。

  陆续借款29次

  时间长了,从2008年7月到2009年9月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张某陆陆续续借给李某29次,借款金额累计下来居然高达160万左右。如果扣掉他付给张某的利息近60万,李某等于在张某手上骗走了100万元左右。

  李某骗到手的这100多万块钱,除了用来支付张某利息之外,既没有放贷,更不是投资化工生意,而是花了20来万元买了几辆二手车出租,其他的钱,全部被他吃喝玩乐用掉了,光是打麻将,就输掉将近50万元。后来为了怕张某向他追债,李某就逃到了贵州,直到被南京公安网上通缉后抓获归案。

  李某被抓获后交待自己不仅向张某骗取了近160万,还问自己的情人阿红借了二十来万未还。

  日前此案已被栖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为了别人许诺的高额利息而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以免遭受更大的财物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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