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倾尽家产为命案男友赔偿 男子获最从轻判决
时间: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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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本报曾报道女子倾尽家产为身背命案男友赔偿一事,昨天此事的男主角杜长胜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按照杜长胜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情节,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杜长胜已经领到属于他的最从轻判决。

  2001年,在北京开饭馆的29岁男子杜长胜为保护当时女友,和饭馆员工一起殴打食客,其中一名员工还持刀将一名食客砍伤致死。事发后,杜长胜逃到了深圳。在深圳,杜长胜改名“李辉”,并于2002年与比自己大一岁的东北老乡阿春(化名)走到了一起。当时阿春已经离婚,身边还带着一个两岁的儿子。10年来,两人非常恩爱,一起经营餐饮业,但是杜长胜一直向阿春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并且因此一直不能娶阿春过门。

  去年6月,由于得知了“清网行动”的规定:如果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杜长胜在考虑了数月后投案。阿春得知情况后决定等待杜长胜出狱,而且她还倾尽家产帮杜长胜赔偿了死者家属,以求能够为杜长胜争取到更为从轻的判决。此案在今年情人节开庭审理。检方鉴于杜长胜自首和积极赔偿情节以及认罪态度,提出对他量刑减轻处罚的公诉意见,建议对他量刑在10年以下,判处7至9年的有期徒刑。

  昨天,法庭对此案一审宣判,阿春由于孩子住院没到现场。法院没有采纳检方减轻处罚的意见并指出,杜长胜参与并指使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导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杜长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因此,法院鉴于杜长胜自首及赔偿的情节,从轻判决他有期徒刑10年。

  对话杜长胜

  感觉判得挺重的

  记者:投案的原因是什么?

  杜长胜:想终结这个事情,因为政府有“清网行动”这个从宽处理的政策,所以想把自己的过去处理好,未来能够给阿春一个交代。因为这么多年,她一直想我们能够结婚,但是我一直找各种借口推脱,但是心里觉得对她很愧疚。

  记者:自首之初,朋友和阿春都很反对,为什么要坚持?

  杜长胜:他们觉得现在我已经有了不错的生活,而且都已经逃了10多年了,也没有人再找了,所以劝我不要回去。但是我是出于对阿春一个负责任的心态,虽然需要让她等这么久,但是我觉得还是不晚,未来我能够光明正大地和她在一起。其次,也是想政府能够从宽处理,但是对结果有点失望。

  记者:为什么失望,觉得判重了吗?

  杜长胜:你觉得判得不重吗?公诉才建议我七八年,法院判我10年。刚回来的时候,我就想过,既然投案自首,一切都向最好的方向努力,并且积极赔偿,而且也得到了检方的认可,建议我7-9年,所以我对结果一直有所期待。

  记者:打算上诉吗?

  杜长胜:上不上诉另说,我需要再考虑,只是觉得判得我有点重。结果宣布的时候,我挺惊讶的,有些失望。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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