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 老太滑倒骨折获赔一万
时间: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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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万睿)因地铁施工单位未放置警示标志,导致张老太太路过工地时因地面湿滑跌倒骨折。记者今日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施工单位赔偿张女士一万元并已足额支付。

  2011年9月16日下午,张老太太走过首师大附近的一条人行道时,正赶上建筑公司在此进行地铁施工。施工导致地面湿滑,但施工单位并未安放警示标志,致使张老太太摔倒骨折。张老太太与工地协商无果,起诉至法院索赔11000余元。

  在法庭上施工单位解释说,事发当天张老太太曾和工地的包工头商谈过赔偿事宜。但包工头没有及时向施工单位反映,才导致问题拖了这么长时间。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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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万睿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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