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点10分左右,长沙南湖大市场内留园路114号,21岁的罗国辉在为一家石材店铺安装广告牌时,不慎将铁片触到高压线,被电击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持续到中午12点,可他再没有醒来。
目击:“瞬间击倒跌落,脸色乌黑”
昨天早上约9点半,记者赶到长沙南湖大市场。在事故现场——留园路114号高压电线杆下,十几个市民正议论纷纷。
据目击者蒋先生介绍,事发时,罗国辉站在3米多高的四角铁架子上,手中拿着铁片正要安装。可能是铁片触到高压线,瞬间他被击倒跌落在地。“当时他的脸乌黑乌黑的,只听见他叹了几声。”蒋先生说,罗国辉的右手还握着铁片,铁片另一端已被烧出一道弯。“我看他就是穿着平常的衣服,好像没有做防护措施。”
记者在现场看到,罗国辉作业的铁架子已被挪到旁边,肇事的高压电线杆裸露的线路与铁架高度相当,罗国辉安装广告牌的位置与电线杆水平距离约1米,作业空间狭小。
抢救:2个半小时未能挽回他生命
据当时的120救护车司机介绍,在南湖大市场就已给罗国辉做了心电图检测和心肺复苏抢救,“情况已经很危急了。”记者在抢救室看到罗国辉,双手均有烧伤的痕迹。抢救过去约40多分钟,医生从抢救室出来,她告诉记者正在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抢救。约11点40分,抢救医生告诉记者,确认已经死亡,死因系电击心脏骤停。
据罗国辉的叔公介绍,他21岁,娄底新化农村的,父母均在广州打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来长沙打工两年了,“已经电话通知他们了”。
据了解,罗国辉是拓星广告公司的员工。据该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罗国辉今年才到这里上班,对于他作业时是否做了防护措施,“不太方便回答”。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积极处理善后。
[律师说法]
有两个索赔对象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因为当事人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损害,家属可以向其所属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此外,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事高空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家属也可向高压线的搭建经营方索赔。
李健提醒,因为高危行业肇事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所以李健建议家属可以考虑先选择向受害人所属的单位索赔。 (潇湘晨报 周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