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回应员工卷油款跑路事件:与公司无关
时间:20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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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日一则“中石化山西一客户经理卷千万购油款跑路”的网帖,日前把中石化推至风口浪尖。2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负责人回应中新网记者称,吴波是中石化一名普通员工,无任何权限,其行为是个人行为,所涉及客户也是其个人关系,与公司无关。

  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郝岳才表示,吴波是分公司一名普通员工,负责大客户服务工作。大客户也大多是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款项直接打往公司账户,所以吴波平时工作不接触款项,也不可能有客户打款至他本人账户。

  至于有顾客反映购油款一事,郝岳才表示,“此事与公司无关,那些人非本公司客户,是他们与吴波个人的关系往来,至于他私底下有什么生意往来与公司无关。”

  对于网友质疑的“涉事公司未上报处理,挪用公款补帐”说法,郝岳才称,“分公司账面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更没有补账一说。”

  当日,该公司也对外做出公开回应:吴波系山西石油晋中分公司(以下简称“晋中公司”)一名客户经理,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突然失踪。晋中公司及其家属十分焦急,经多方查找无果。吴波失踪后,自称与其有经济往来的人员向晋中公司反映他们曾向吴波个人账号汇款用于购油。

  回应称,公司在多方了解情况下,于2011年10月28日就吴波涉嫌诈骗向晋中市公安局报案。上述自称与吴波有经济往来人员也曾向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起诉晋中公司所谓“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金额516.5525万元。经法院审理,认为吴波个人有经济犯罪嫌疑,晋中市公安局已经以经济诈骗正式立案调查,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驳回上述起诉。目前晋中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使犯罪嫌疑人早日归案,还原事实真相。

【责任编辑:谢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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