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用安全措施50吨棉花化为灰烬
时间:2013-04-26
作者:小编
来源:随州日报

  4月中旬,随州市兴发纺织有限公司3号棉花仓库堆放的近50吨废棉起火,随州消防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开发区、特勤、曾都6辆消防车50名官兵赶赴现场实施扑救,经过官兵奋力扑救,毗邻的2号仓库近100吨成品棉免遭烈火劫难。

  消防监督人员在火灾现场的勘验检查中发现吴某等5人在明知仓库堆满原料棉花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在该仓库屋顶使用喷火枪加热防水材料,引发棉花仓库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5人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责任编辑: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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