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根据5月1日至6月底所受理并审结的所有醉驾案,调研出醉驾案呈现轻微交通事故比例高、学历高等“六高”特征。
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至6月底,朝阳法院共受理并审结醉酒驾车案件13件,定罪处罚13人,最高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最低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根据这些案例,朝阳法院刑庭法官吴小军和臧德胜总结出醉驾案的“六高”。
一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比例高,13件案件中,多体现为车辆追尾、剐蹭及碰撞护栏,有一起案件中有2人受伤;二是凌晨、夜晚发案比例高;三是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200mg/100ml区域发案比例高;四是高学历人员犯罪比例高,文化程度与守法自觉性、安全意识不成正比,其中高学历人员犯罪比例近40%;五是判处实刑比例高达100%,13件案件中,13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拘役六个月的实刑并处罚金;六是结案效率高,13起醉酒驾车案件均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全部在10日以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