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高新区为选择主自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计128.475万元。据了解,高新区此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对象为:2013年12月退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共80名。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按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士官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目前,已为46人发放72.765万元,预计年底前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