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一经营户汪某擅自发布虚假广告“无底线”,自称其所售太阳能为“三国”产品,即“国际品牌”、“国家免检”、“国内知名品牌”,2015年1月5日,汪某为其“吹牛无底线”的违法行为买单。
2014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在“两节”市场监管百日执法行动中,发现当事人汪某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且其广告内容有夸张虚假之嫌,涉嫌违法,当即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汪某为推销其所售太阳能,自拟广告词“国际品牌,国家免检,国内知名太阳能热水器十佳品牌之一,太阳能卫厨具,用品质感动中国……”并将上述广告内容请人制作成大幅的户外广告。2014年12月15日,当事人汪某在未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审批备案的情况下,将此户外广告张贴在闹市区,直至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汪某不能按要求提供与广告内容相印证的证明资料。
工商部门认定,当事人汪某违反了《广告法》及《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七天之内拆除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工商部门同时友情提醒经营者,发布广告诚为本,“吹牛”可不行。
(广水网 李端 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