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某家具生活馆业主因销售的品牌家具甲醛超标,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在广水市工商局近期掀起的“两节”市场监管百日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到某家具生活馆内例行检查,经过一款时尚家具时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执法人员对家具质量产生了疑问,遂对其所售家具亮光抽屉(床头柜)进行抽样检验。“亮光抽屉(床头柜)甲醛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从而证实执法人员的初步判断。于是,工商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8月份,该业主从成都购进某品牌床头柜家俱两套,进价为每套2500元,售价为每套5000元,货值金额1万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经营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工商部门认定,该业主所销售的亮光抽屉(床头柜),经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取样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业主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知 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