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广水市某家私生活馆业主因销售的品牌家俱甲醛超标,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在广水市工商局近期掀起的“两节”市场监管百日执法行动中,广水市某家私生活馆内,执法人员经过一款时尚家俱时,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莫非这款家俱有问题?执法人员对家俱质量产生了疑问,遂对其所售家俱亮光抽屉(床头柜)进行抽样检验。
“亮光抽屉(床头柜)甲醛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从而证实执法人员的初步判断,工商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8月份,该家私生活馆业主从成都购进某品牌床头柜家俱2套,进价为每套2500元,售价为每套5000元,货值金额1万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经营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工商部门认定:该家私生活馆业主所销售的某品牌亮光抽屉(床头柜),经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取样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业主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水网 李端 郝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