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水市某购物广场虚标商品“原价”,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11月26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巡查时,发现某购物广场货架上摆放的商品及其宣传广告单令人生疑。该购物广场广告单上醒目标注:“美的电压锅6升大礼包,原价548元/个,现价438元/个;美的5升大礼包,原价499/个,现价398元/个。”
这些商品销售原价是否有依据,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该购物广场负责人告诉执法人员,未按上述原价销售过该商品。经查,电脑中也没有销售记录,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迅速立案调查。
原来,2013年10月18日,当事人从代理商处购进美的607A电压锅两台,标注零售价为548元/台;美的507A电压锅两台,标注零售价为499元/台;购进后一直放在其经营的超市里待售,至今尚未售出。
当事人为了对其经销的商品进行宣传,印刷了1000份有上述广告内容的广告宣传单。这两种型号电压锅的货值金额共计1672元,时至案发,也没有售出。
工商部门认定,该广场为了促销,虚假标注商品的“原价”,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工商部门责令该广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