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客运“黑车”非法营运,严重影响正常客营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从12月1日开始,广水市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客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由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市长黄继军任组长,副市长朱明武、杨洪波,法院院长王仑,检察院检察长潘旭,公安局政委柴家胜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监察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城管局、物价局、质检局、工商局、广电局书记局长,残联理事长,开发区主任,交警大队长,运管所长为成员的整治专班。组建两个实战小组,在应山、广水同时开展联合执法。采取集中与流动查缉相结合,利用早中晚对重点时间、重点区域进行查缉行动。印制5000份整治行动公告,向业主广泛散发,提前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电视台、网络中心开辟专栏,加大舆论宣传,踉踪报道,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黑车”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告知市民自觉抵制“黑的”,不租用、不乘坐“黑车”,实行举报有奖,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整治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在火车站、汽车站、十字街口等地非法从事营运活动的各种车辆;严厉查处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拒载、坑客、甩客、拼客等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行为;对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克隆车”、套牌车、无证驾驶、车辆未经审验合格仍在驾驶的,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扣分、罚款处理。对第一次查证属实的“黑车”,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暂扣20天、罚款5000元;对第二次查实的,暂扣30天、罚款1万元。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