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政府召开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大会,标志着我市禁限鞭工作全面展开。
副市长刘伟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洪波作动员讲话,并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刘伟说,抓好应山城区禁限鞭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禁放意识;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建立禁限鞭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禁限鞭工作取得实效。
杨洪波指出,要加大宣传攻势,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对禁限鞭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秩序,严格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同配合,狠抓落实,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的环境。
会上宣读了《应山城区规划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应办、城郊、十里、供销社、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从即日起,应山城市规划区内国家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通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军事设施、燃气管道、输变电设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等场地;市政府确定的交通繁忙路段及其周边10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还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时间、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