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广水市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工作会在市国税局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庆海,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长杨洪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何庆海同志主持。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叶善清同志宣读了《广水市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立新介绍了当前广水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并就如何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参会的其他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纷纷表态发言。
杨洪波同志作动员报告,他指出,一是强化认识,解决“为什么管”的问题。无牌无证摩托车泛滥成灾,电动车无序发展,必须纳入管理,予以规范;涉摩交通事故多发,伤亡人数多,而且容易引发事端,必须高度关注,维护稳定;摩托车行车秩序乱,影响城市品位,必须强化治理,树立形象。二是统筹兼顾,解决“管什么”的问题。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宣传先行、坚持源头管控、坚持建管并举、坚持路面查缉、坚持部门配合,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的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三是注重效果,解决“如何考评”的问题。做到“四要”,即要成立工作专班,要分阶段检查督办,要适时进行考核评比,要与单位评先创优挂钩,真正使责任细化,目标明确,工作落到实处。
何庆海同志要求,一是宣传要先行。要将为期两年的摩托车专项整治纳入规范化管理,宣传必先行,重点宣传摩托车整治方案,宣传优惠政策,宣传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具备“三有”,即有牌、有证、有保险;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从本周开始开辟专栏,长期坚持宣传;各乡镇在大小集镇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要张贴到村、湾,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部门要齐行。主要是把好“四准关”, 即把好“准入关”,公安、工商、国税、保险齐上阵,每个摩托车车行必须推行“带牌销售”;把好“准驾关”,公安交警负责驾驶员的学习、考试;把好“准行关”,推行“队所合一”新机制,严查“牌、证、险”;把好“收缴关”,对盗抢和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收缴并按规定处理。三是上下要同行。各乡镇要成立专班,做到“三有”,即有人抓、有活动方案、有专门的班子;各村组要先行摸底,4月10日前由各乡镇将摸底情况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并在电视上通报;乡镇派出所要履行交警职责,上路严查严处。4月中下旬,市政府将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