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林业局出台《公车管理规定》,对机关公车实行“一调、二定、三禁”,大大节约了公车费用开支,一股新风扑面而来。
该局机关公车由局办公室或分管机关领导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公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维修由局办公室指定维修厂,并由办公室派人与司机一同参与维修过程;加油实行加油卡,严禁现金加油,出差时确需在外加油的,由乘座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禁止公车私用,凡违反规定的,扣司机当天工资,并责令私用人员补交车辆使用费用;禁止节假日非工作日用车,在节假日非工作日期间,除护林防火、抗旱救灾等重大事情外,一律停止用车;禁止酒后驾车、违规驾车,违反规定的,所受处罚由司机个人承担。
实行“一调、二定、三禁”以来,车辆费用比往年同期下降30%以上。双休日期间,局长带头将专车停在局机关院内,司机将钥匙上交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截至目前,该局没有一例公车私用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