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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寨镇召开生活垃圾处理定调价征询会
时间:2012-07-20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广水网讯 (记者 张勇 通讯员 吴本登 吴财荣)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杨寨镇区的企业和居民将要承担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义务。7月18日,市物价局在杨寨镇召开开征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询会,就相关问题听取了各界人士意见,这标志着该镇文明卫生城镇建设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次征询会共有28人参加,其中党代表2人,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2人、企业代表4人、机关部门代表3人、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代表9人、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代表5人。

    据杨寨镇城建管理部门统计,该镇中心镇区每天收集垃圾在30吨以上,垃圾处理费基本上由镇政府承担。随着杨寨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亟待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金用来清扫垃圾和对垃圾处理场进行改造。因此,市物价局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依照“谁生产垃圾谁付费”的原则,拟征收垃圾处理费。该项收费征收范围为杨寨镇中心集镇规划区。征收对象为规划区内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私营业主和城镇居民(含暂住户)等。

    为治理“脏、乱、差”,亮化“试点镇”,今年5月,杨寨镇乡村建设办公室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要求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市物价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详实制定了《杨寨镇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方案》。与会代表就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合理性对收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
征询会上,杨寨镇镇长夏礼涛向入会代表汇报了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他要求中心规划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居民要以建设“试点镇”为契机,以创建文明卫生城镇为抓手,积极参与,洁美杨寨。要多宣传、多理解、多配合、多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李学运主持了征询会。他说,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新城镇建设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升杨寨城镇品位;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杨寨经济发展。杨寨作为全省“试点镇”,更要走在文明卫生城镇建设的前列,希望入会代表要识大体、顾大局,认真宣传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尽快把杨寨打造成“广水工业主战区、统筹发展先行区、体制创新试验区、文明生态幸福区”。

    据了解,广水市物价局将根据入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以杨寨为“标杆”在各乡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收费制度。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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