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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首例涉案精神病人被申请强制医疗
时间:2013-08-12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楚北网

  日前,广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就本市人民检察院一起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申请作出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决定。此案也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强制医疗案件。

  经审查:2013年4月24日10时许,涉案精神病人殷某某来到被害人殷某的田边,因怀疑殷某欺负其母亲,遂用铁锹将正在干活的殷某打倒,并用脚猛蹬其头部,致殷某死亡。经广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殷某头部受钝性暴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2013年5月2日,经孝感市康复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殷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广水市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殷某某系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鉴于涉案精神病人殷某某具有侵害他人的行为,且其法定监护人无力监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申请对涉案精神病人殷某某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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