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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工商局长荣获广水市“十佳勤廉标兵”称号
时间:2012-07-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广水网讯(通讯员:李端)6月29日,从广水市委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七一”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广水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红荣获广水市“十佳勤廉标兵”荣誉称号。

  广水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红同志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勤廉表率作用,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净化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是他始终遵循的行为准则。他首先带头讲学习、讲团结、讲创新、讲廉洁,把好全局的建设方向。奉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准则,充分发挥了一名领导干部的榜样示范作用。

  “常教育、严管理、细关爱”,是他的治队方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在系统内推行 “四项制度”,打造“四个平台”。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监管执法作为第一责任”,自2011年,他在系统内大力开展“三项行动”。一是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先后开展了“百名工商干部联系服务百家企业”、“百名工商干部联系服务百个行政村”及农村“七有”工程建设等系列活动。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审一核、并联审批等服务举措,确保了“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企业零投诉”。2011年全市共新增个体工商户4471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2家,设立企业463家,新增“七有”行政村120个,“七有”行政村累计达到240个。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5件,帮助企业融资4.05亿元。2012年,引导企业新申办注册商标68件,申报省著名商标4件,“双剑”、“三峰”商标已于4月27日由国家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并公布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广水历史上驰名商标“零”的突破。二是开展市场秩序优化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非法传销、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全系统共办理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81件。三是开展消费权益保护行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现场制售行为监管有效推进。巩固和扩大“一会两站”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全市共设立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416个,2011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843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748件,调处17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万余元。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0年至今,广水市工商局连年分别被随州、广水市纪委明确为“十个全覆盖”、“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单位;2012年,市局分别被省工商局、随州市纪委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创建示范点单位。在省、随州、广水市纪委组织的“十个全覆盖”、廉政风险防控等检查中,市局得到了各级纪委的高度评价。2012年5月,副省长张通、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随州市委书记王祥喜、广水市委书记吴超明、市长黄继军分别到广水市工商局视察调研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仅2011年度,市局先后被国家、省、地、市授予二十多项荣誉,其中广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被中消协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被省工商局、省消委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市局执法办案岗位廉政教育教案被省工商局评定为岗位廉政教育优秀教案二等奖,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被省工商局授予“人民满意窗口”称号,广水工商所被省工商局授予“人民满意工商所”称号,市局被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卷烟市场整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广水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广水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2011年12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红同志荣获广水市首届“十佳经济发展环境卫士”荣誉称号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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