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决定开展2015年第一轮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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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2015年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派出6个巡视组对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科协、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单位开展专项巡视。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上来。通过巡视,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以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议要求,各巡视组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要把握专项巡视的特点,找准工作定位,简化工作程序,统筹任务分工,做到了解情况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准确。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力完成好专项巡视任务。

(中新网 琦琦)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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