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中央财政以绩效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统筹考虑草原面积、畜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拨付奖励资金20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绩效评价奖励,支持开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工作。
财政部农业司表示,为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根据《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按照客观规范、权责统一、奖励先进的原则,以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和实施成效等三方面为主要评价内容,对相关省区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价。
据悉,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8个牧区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部牧区半牧区,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民生产资料补贴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