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同伙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
被抓: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
处理: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特大金融诈骗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沈磊
“跑路”:沈磊系杭州公安机关2009年5月立案侦查的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近1亿元人民币。案发后,沈磊畏罪潜逃国外。
情况:涉嫌特大金融诈骗案。
被抓:2009年6月19日,沈磊在阿尔巴尼亚地拉那国际机场被阿警方截获。中方随即正式向阿提出引渡请求。经阿地拉那法院判决并完成全部司法程序,阿司法部决定将沈磊从阿尔巴尼亚引渡回中国。10月15日,中国警方将其押解回国。
2008年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原经理陈满雄
“跑路”:44岁的陈满雄和42岁的陈秋园原分别是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5年5月夫妇俩畏罪潜逃到泰国,同年6月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被中山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并被通辑。
情况:勾结他人挪用7.1亿元巨额银行资金,并将4.2亿元转移海外。
被抓: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检察院将潜逃泰国长达5年的陈满雄夫妇从泰国引渡回国。
处理:2005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2000年11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11年4个月。2002年12月26日被引渡回国,当日被执行逮捕。2006年,陈满雄夫妇被送回泰国继续服刑。2008年8月,泰国法院最终裁定将陈满雄夫妇引渡回中国。
2007年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
“跑路”: 2007年1月15日持假护照越境潜逃到香港,然后又去了新加坡。
情况:胡星利用职务便利为家人牟取利益,获得巨额利润后潜逃。
被抓:同年,出逃期间被中国警方通缉追捕,后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规劝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表示愿意回国接受刑事调查。
处理:法院确认,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先后10次非法收受12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2007年8月8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
“跑路”:2002年携过亿赃款逃往美国。
情况:在担任公安局副局长时期,他在主管娱乐场所、扫黄等问题上存在收受贿赂等问题。
被抓:2003年4月2日,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洗钱罪对王振忠批准逮捕。专案组在国际刑警组织、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为追捕王振忠归案,开展了大量工作。现已确认王振忠于2007年6月10日在纽约死亡。在绝症中挣扎的王振忠临终前留下了一句话:一切都是报应。
2007年辽宁华曦集团医保经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袁同顺
“跑路”:2004年3月27日,袁同顺以在日本检查身体入院治疗的理由从大连出境潜逃至日本,其妻子为已经加入日本国籍的华人,此后袁一直在日本大阪市居住。
情况:2003年,袁同顺涉嫌与部下合谋将公司的100万资金转移到另外的公司,归个人使用。
被抓:已于2007年5月10日晚从日本引渡回国,这是中日两国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开展的首例引渡案件。
2006年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
“跑路”:案发后,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与前两任行长许超凡、许国俊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
情况:据指控,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违规占用广东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使用,并通过伪造有关账册平账的手段,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据为己有,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同时,余振东还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假借企业之名向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申请贷款的名义,套取巨额联行资金的手段,挪用巨额资金美元1.32亿多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并从中获得公司分红等非法利益共6730万港元,全部用于个人炒卖外汇、股票以及赌博等个人消费。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
被抓:2004年4月16日从美国押解回国。余振东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个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