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泉撰文谈依法治国:决不给腐败留有制度空间
时间:2014-11-03
作者:newsman
来源:中新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我国法治建设步入崭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庄严选择。经过65年的不懈探索和追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擘画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蓝图,我国法治建设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中央全会。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我们党对担当执政使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刻认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依法治国期待的积极回应,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首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是我们党在探索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更高目标的追求。

  ——深刻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遇到这样那样的诸多问题,法治建设也不例外。全会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表明,我们党敢于正视这些问题,并且有能力通过实践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推动我国法治事业健康发展。

  ——清晰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重大任务浑然一体,涵盖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和重要环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创新观点,比如,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观点;关于“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的观点;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观点;关于“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观点;关于“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的观点,等等。这些重大理论创新,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系统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保证机制。主要体现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以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深化法治领域的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准确理解和系统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

  根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什么样的道路上推进法治建设,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实践表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法治道路模式行不通,会水土不服,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实践探索,成功开辟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能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法治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鲜明特征在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注重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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