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港澳台司负责人29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香港回归17年来,中央政府充分发挥坚强后盾作用,支持特区在基本法框架下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维护了特区繁荣稳定。
该负责人表示,外交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根据基本法第十三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并可授权香港特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这种安排体现了“一国”之内外交权属于中央的原则,也为特区开展对外交往,扩大国际影响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央对与香港有关的外交事务全面负责管理。香港作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权力的唯一来源是中央政府依法作出的授权,中央授权多少,特区就享有多少,香港没有“剩余权力”。
以国际组织在香港设办事处为例,任何国际组织在港设处都要签两项协议:一是《东道国协定》,二是《落实东道国协定的行政安排备忘录》。两项协议分别由中央政府、特区政府与相关国际组织签订,最根本的是前者。如果没有《东道国协定》,国际组织是不能在港设办事处的,而《备忘录》主要是解决国际组织在港设处可能面临的法律技术方面的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说,中央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对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有积极意义。
一是从外交层面积极协助特区巩固和提升原有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回归以来,香港保持了国际大都市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并在建设“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和“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等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多年来,香港稳居世界最自由、最有活力、最繁荣的经济体榜单前列。
二是支持特区开展对外交往,提升国际影响力。协助特区政府官员等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或其他适当身份参与G20等国际会议1400多次,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会议2万余次;协助特区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1000多次;以不同形式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合作机制70多个;为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争取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迄今已获150个国家和地区相关待遇。
三是践行“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的理念,全力维护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外交部、特区政府、驻外使领馆、驻港公署已建成了“四位一体”的领保机制,每当香港同胞在海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困难和危险,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支持和援助。据不完全统计,回归17年以来,我们共处理近5000起涉港领事保护案件,涉及香港同胞1.6万多人,包括近年的日本3·11地震、利比亚撤侨以及埃及热气球重大事故等。
该负责人强调,香港回归以后,保持了繁荣稳定,“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但也有一些人无视香港的发展和长远利益,无视基本法的规定,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特区政府施政,不仅破坏香港的稳定与发展,还妄图使香港成为对中国内地进行颠覆、渗透的桥头堡。这是绝不能容许的。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对外部势力的干预言行,我们都及时予以批驳并进行严正交涉,促对方改弦更张,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