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枚肾脏,涉案金额1034万余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被公诉的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医护人员在内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有资质的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牟取暴利。
前天,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组织者郑伟被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则分别获9年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寻求合作
北京某三甲医院成移植手术地点
46岁的郑伟是这个团伙的组织者,祖籍安徽省淮北市。
据郑伟供述,2007年年底,没有稳定工作的他在给亲戚找肾源时发现,贩卖肾脏很赚钱,便慢慢就干起这个“营生”。
案件材料显示,2009年底至2010年初,郑伟在了解到北京不少大医院有大量肾病患者急需实施肾脏移植手术的信息后,设法与北京某三甲医院泌尿科主任叶某取得联系。
该三甲医院官方网站显示,叶某从事泌尿外科专业30年、长期参与肾移植工作,至今约28年。共完成肾脏异体肾移植手术500余例,亲属供肾约12例,帮助外单位开展肾移植4家,培养一批器官移植的骨干。
郑伟供述,叶某曾向其诉苦称,正为科室的任务量苦恼,2009年的任务还没完成,2010年的任务是1600多万元,需要几百个患者在他那里做手术才能完成。郑伟便说,可以帮叶某从其他医院挖患者过来,还可以提供肾源。两人随后达成合作,叶某对外将郑伟介绍为医院工作人员,并确定该三甲医院为郑某团伙肾脏移植手术实施地点。取得叶某的支持,令郑伟所组织的整套肾脏买卖链条有了一个最终的合法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