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可恶,但让小明一直好奇的是:他们如何把贪来的钱藏好的。直到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解了不少疑虑。
《新京报》报道,环保部督察中心督察三处原处长李学智因受贿200余万元,被判14年。检察机关透露,李学智拥有两个身份证,他在辽宁葫芦岛服役任职时,“拿到”了一份转业推荐信,并用这封信办理了一个“李学才”的户口,后来将赃款存在李学才账户名下。
小明忽然想起,前段时间被媒体热议被判死缓的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他最头痛的事就是藏钱了。小明检索了一下,发现了贪官藏钱的一些特点。
摆事实
普通贪官,一般都喜欢把钱藏在自己身边。
屋内和屋外能藏的地方“尽情”地使用,比如说,排气扇里、煤气罐下夹层、米缸等,都可成为贪官藏钱的“利器”。但让小明目瞪口呆的是,天津塘沽区原副区长姚建华把钱藏在他家鱼的肚子里。
也有放在亲戚那儿的。不过嘛,亲戚也有不靠谱的时候。譬如,彬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先后将赃款存于妹妹和二哥家,但均遭“挪用”,最后只好转至银行保险柜。
稍微有能耐的贪官,愿意把钱藏在银行里,尤其是异地银行。蒙阴县原副县长袁锋剑以妻子、孩子和亲戚的名义,分100多次分别将钱存入济南、日照、临沂、蒙阴等地的37家银行。
要说最有技术含量的,还属把钱藏于境外。至于贪官们如何将钱转移到境外,此处省略1500字……
讲道理
要破解贪官的藏钱术,其实并不难。
首先,根据目前的案例,纪检机关完全可以总结一下贪官藏钱的重点领域和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按图索骥,从技术上可破解大部分贪官藏钱术。随着科技日趋发达,应不断想办法利用科技手段来对付贪腐分子,让贪腐行为无路可逃。
其次,贪官的多个身份证是如何办的、往境外转移钱通过什么渠道等,这些都需要从制度上扎好牢笼。官员亮家底、晒财产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强化。时不时地亮亮家底,让官员们出来晒晒,让大家盯着官员们的“口袋”。
再次,对于境外藏钱,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如今,包括瑞士在内的47个国家,签署了关于实施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至此,瑞士告别几百年来坚持保护银行客户隐私的做法,全球最可靠的金融信息堡垒解体。这意味着,加强国际合作,贪腐的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下结论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对于有些贪官,尽管他们烧死不少脑细胞藏钱,最后,还是逃不过恢恢法网。为了这点钱,舍身犯法,费尽心机,最后,还是身陷囹圄,值得吗?
而对于那些狡猾的贪官,纪检工作人员,也需变得比贪官更智慧、更聪明,不论是加强技术学习,还是制度建设,反贪这事还是越专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