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今年5月底,北京市提升社会防控等级,有85万名志愿者走上街头,配合专业部门开展治安巡逻等工作,被称为“全民反恐”。“全民反恐”的概念是否为首次提出?应当如何理解?
李伟:“全民反恐”是中国提出的概念,专业的解释是“反恐的专群结合”,即专业的、职能部门的反恐力量,和民众的反恐力量结合,来共同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
之所以提出这一概念,首先是因为恐怖主义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民众,民众既是恐怖主义活动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反恐的重要基础力量和依靠力量,由于恐怖主义活动自身的一些特点规律,特别是其活动手法的隐蔽性以及发动恐怖袭击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使得单靠专业的反恐职能部门以及反恐力量,很难全面遏制恐怖主义的发展态势,所以,民众要在反恐这个十分专业的领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当前,中国所面临的恐怖威胁,出现地域扩大化、袭击频率上升、手段和手法更加血腥残忍的态势,也就是说,我们所面临的恐怖威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所以才出现全民反恐这样一个概念。
其实,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事实上也实施了全民反恐的模式。
我国与西方全民反恐不一样
《中国经济周刊》:国外的全民反恐模式是什么样的?
梅建明:全民反恐在国外有先例。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启动了名为“USA On Watch”的“守望美利坚”计划,要求居民提高对可疑的人和情况的警觉,预防犯罪和紧急事态。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在“守望美利坚”计划中又加入了反恐内容,推行了“可疑行为报告制度”,该制度将反恐内容制度化,对民众应该如何观察和发现可疑行为、报告方式及保密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的全民反恐与国外的全民反恐有何不同?
李伟:西方国家的全民反恐,是根据反恐专业职能部门以及力量对恐怖活动特点规律的掌控,与一些相关的部门、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群体加强联系,从而获得有用的信息。在任何国家,全民反恐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可疑情况报告。比如在美国,反恐专业职能部门可能会和一些大商场的收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密切联系,要求他们关注一些有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大量购买、用来制造爆炸物的物品,如廉价的通信器材和化妆品,一旦发现任何这方面的线索,他们就会向相关部门报告,这也形成了一种全民反恐的模式。
民众反恐重在报告可疑和保护自己
《中国经济周刊》:中国城市社区里的大爷、大妈,应该如何在反恐中起到作用?
李伟:不同的国家国体、政体,包括民众在整体的安全意识上,都有不同的特点。中国的社区文化比西方更浓厚一些,大爷大妈们对本社区的人员往来,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了解得比较全面,他们对异常情况的敏感度比一般人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能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
但是,全民反恐,并不是提倡民众去主动发现恐怖分子,然后主动与恐怖分子进行斗争或者制服恐怖分子。世界各国对此都不提倡。
全民反恐最重要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遇到可疑情况要报告;二是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特别是遇到突发恐怖袭击时,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对于中国人来说,今后遇到任何突发情况,首先要尽量做到不围观,这可能是保护自己的一个很好的做法。围观会造成两个负面影响:一、可能会影响专门力量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恐怖袭击突发事件;二、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次生性的伤害。
反恐能力重在情报预警
《中国经济周刊》:这次的全民反恐是不是建国以来最高级别的反恐举措?
李伟:从整体的规模上、措施上,以及装备和能力上,我认为,当前我国的反恐防暴级别达到了建国以来在反恐问题上的最高级别。不仅是在新疆地区,在一些重要的大城市,包括一些中小城市,各省份相关的反恐职能部门也都在强化自己的能力训练、反恐演习和演练。
《中国经济周刊》:今后,我们的反恐等级会不会继续提高?
李伟:反恐一定要注意把握平衡性。我们所采取的反恐措施,以及我们所要提高反恐的级别,与我们对可能会面临的恐怖威胁相应的评估是相一致的。我们强调反恐的能力,更重要的一点体现在反恐的情报预警方面。我们能不能再继续加大对反恐情报的投入,然后能够在恐怖分子实施恐怖袭击之前,就能够及时发现他、制止他,使我们的安检措施或者是其他相应的措施,仍然维持在当前的级别。
全民反恐体现了中央反恐的新思路
《中国经济周刊》:全民反恐是否体现了中央反恐的新思路?
梅建明: “全民反恐”体现了中央反恐的新思路,但中央反恐的新思路并不仅仅局限于“全民反恐”。在反恐的指导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体制——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升级为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各级反恐怖领导小组,以及反恐策略等方面,都有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