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病害,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仍然屡禁不绝,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重大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案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多部门协同开展调查。主管主办单位及各新闻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处理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扫黄打非”部门、记协要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完善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便于公众辨别媒体及记者真伪、查询网站信息。完善媒体评议制度,定期组织社会人士和业界代表对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和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议,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