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二战中国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企业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据悉,此案曾在国内其他省份起诉,但均无下文,这是此案在国内首次立案。
昨天下午4点,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律师康健和劳工代表召开记者会。88岁的劳工张世杰曾是二战中国劳工,也是案件中两位中国劳工之一(其他均为遗属)。据康健律师介绍,他们已经正式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而且原告的数量也从37名增加到了40名,同时法院还批准了他们提出的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88岁的张世杰表示,此案在日本打了多年,在中国起诉多次都没有立案,现在北京立案让他感觉冤屈终于可以伸张。另外一位劳工的遗属郑长钧说,他的感觉是盼了很长时间。
康健律师表示,根据手头现有的证据和事实,是没有理由不胜诉的,而且此前在日本一审、二审期间,案件也有胜诉的先例,只是最后被日本的最高法院判输。
■案件回放
此案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
37名原告都是北京人,目前只有现年93岁的牟汉章和88岁的张世杰是二战中国劳工,其他人均为遗属。原告提出三个诉求:一是要求被告日企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大众日报、辽宁日报、大公报、朝日新闻等17家中日报刊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二是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三是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据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做苦役。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人。根据现有证据证明,遭受本案二被告强行掳掠、强迫劳动的中国劳工合计9415人。
20多年来,中国劳工在日本多次通过法律途径向日本政府和企业寻求赔偿未果。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在终审判决中确认日企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