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沉疴,需抽丝剥茧,非一朝一日。当务之急,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阻止医院暴力事件的发生。
——神经外科医学权威、全国政协委员凌峰
我想说一句,医生也是人,有血有肉,也有尊严,谁来维护我们的人权?我们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人大代表、河北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
新京报讯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医卫界别90位委员联名向大会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尽快制定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
“紧急提案”中建议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与提案委紧急协商,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紧急协商会。
近期,暴力伤医事件接连发生,全国政协医卫界、农工民主党,均以界别、党派提案的形式,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阻止医院暴力事件再发生,维护医疗秩序,维护医生的尊严和生命。
提案牵头人、全国政协委员凌峰介绍,这份紧急提案的核心,就是坚决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进行管理,而不再是内保单位。“只有公安成为医院治安的主体,才能有效遏制、弹压日益频发的恶性伤医案件。”
同时,提案还希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下,国务院审议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
根据去年国家卫计委与公安部联合制定的通告,界定“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包括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7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这些行为在车站、机场、商场、公园等一般的公共场所不可能出现;但在医疗机构内常常发生”,凌峰说,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使他们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和抢救;也让医务工作者无法在平静的环境中,认真而有尊严地、用心给患者诊治,加剧了医患矛盾。
针对这种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医疗行业的风险性及局限性,以及现阶段社会治安状况的特定环境,医卫界委员认为,制定专门的法规、法条,把医院暴力行为具体化,有利于将医暴事件的预防处理纳入法制调控之下。
■ 对话
“暴力伤医和医患矛盾是两回事”
“紧急提案”牵头人凌峰表示,暴力伤医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处置
新京报:你们希望医生得到怎样的保护?
凌峰:很简单,就是把医院明确作为公共场所,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安保。
新京报:这个事情我记得你在政协都呼吁了好几年了。
凌峰:是好几年了,一直没结果。我们在政协的提案协商会上,跟公安部的领导讨论了多少次,他们就是强调医院是内保单位,不愿把我们作为公共场所。后来有人告诉我们,程序不对,要先找国务院法制办,先修订《治安处罚法》,把医疗机构明确列为公共场所,才能从根本上要求公安部负责医院秩序的安全保障工作。
新京报:但很多人都觉得,伤医事件,都是因为医患矛盾引起的,这是医院自己的事。
凌峰:暴力伤医是违法行为,和医患矛盾根本是两回事。所以,我们这次的界别提案,一定要讲清楚,医患矛盾可以调节,但无论如何,暴力伤医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警察必须像对待飞机场、火车站的恶意滋事那样,严厉处置。
新京报:现在一些医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作为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你怎么看?
凌峰:一个群体,被挤压到一定程度,总是要爆炸的。医生都不干了,受害的是患者。但回到医院、诊室、病房,医生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工作。我们的呼吁,都不是仅仅为医生群体自己,也是为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受到及时治疗的权利。
新京报:联合提案,算是医生群体的自求吗?
凌峰:不涨工资,我们医生可以忍,我们知道因为体制没捋顺,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低;但命不能忍,做人的尊严不能忍。
新京报:你觉得你们能说服法制办修法的理由是什么?
凌峰:2013年全年各医院的门诊量已达73亿人次之多,远远高于春运的两倍。这么多人流量,而且患者来就医,都是要面对医生一对一的接诊治疗。医生一天接诊几十位患者,甚至还要跟他们的数百位家长面对面交流。这为什么不是公共场所?
■ 现场
“应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
作为国内最顶尖的神经外科医学权威,全国政协委员凌峰教授在今年两会上,不拒绝任何一个记者关于“暴力伤医”问题的采访。
特别是昨天,面对不同的记者,哪怕对同一个问题重复回答多次,凌峰都愿意,她一次次打开电脑,跟记者描述2010年以来,她和其他委员不断提出的“阻止暴力伤医”的提案、建议,经过了多少曲折、困惑和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