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拐卖儿童案医生张淑侠一审被判死缓】14日上午9时15分许,原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题报道:张淑侠一审被判死缓 细节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婴儿数量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1名婴儿死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辩方认为,经过对6起拐卖儿童案件的分析,张淑侠主观恶性较小,且张淑侠有主动向警方交代问题的情节,法庭应考虑对张淑侠从轻处罚。(中国新闻网)
延伸阅读:案件详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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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来×峰、董×姗夫妇所生男婴患有“梅毒”为由,劝说家属签字放弃小孩。当晚,张淑侠打电话联系山西省临猗县的潘×串(女),潘和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在富平县杜村镇新华小区的家中,以2.16万元的价格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串经王×丁、黄×娜介绍,潘×串丈夫崔×梁从旁协助,在家中以5.98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朱×奇、赵×军夫妇。8月4日,该男婴被解救,后送还来×峰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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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富平县薛镇王×艳在富平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对双胞胎。张淑侠以双胞胎女婴“患有脑瘫”为由劝说王×艳夫妇签字放弃婴儿。后张淑侠打电话联系潘×串,潘×串与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3万元将双胞胎女婴带回山西家中,经他人介绍,崔×梁为买家带路,在其家中以4.6万元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欣夫妇,另一名女婴寄养在潘×串妹妹吴×珍家,吴×珍又将婴儿寄养在他人家中。8月6日-8月8日,双胞胎女婴相继被警方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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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的一天,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杜×德在医院儿科将黄×妮所生并放弃的一名女婴抱回自己宿舍,后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张淑侠。张淑侠电话联系潘×串,当日下午潘×串与崔×驾车来到富平,在杜×德宿舍看过女婴后,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买走并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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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8日,张淑侠在自己家中为富平县薛镇韩村一组的武×娟做手术产下一女婴,以该女婴有病为由劝家属放弃,后张淑侠打电话联系潘×串。当晚,潘与儿子、丈夫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2万将女婴买走带回。其后,潘×串经王×丁介绍,以4.6万元将女婴卖于河南滑县大吕庄村的和×锋、李×勤夫妇。该女婴被解救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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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的一天,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得知赵×涛、贺×娜夫妇要将所生女婴送人,遂打电话联系潘×串。潘×串和儿子崔×驾车来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2万元将女婴买走。张淑侠将其中1.5万元交予赵×涛,后因女婴家人反悔,张淑侠让潘×串将女婴送回,后交给赵×涛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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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的一天,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得到住院生产的尚×霞、赵×良夫妇放弃的男婴,遂打电话联系潘×串。随后,潘×串和儿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将男婴买走带回。其后,潘×串经廉×奴和黄×氏介绍,以4.7万元将男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的王×超、吕×顺夫妇。今年10月15日下午,该男婴被解救并送还尚×霞夫妇。(光明网)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今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