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本组图片均据央视截图
医院领导称凭良心做事。
刑警表示不予立案。 18岁的小张因意外怀孕在内蒙古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引产,三天后警方通知她孩子还活着,被拐卖到了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10天后,警方改口称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家属找到医院,发现抱走孩子的护士已不上班,院方拒绝帮助寻找。家属找到卫生局,一名副局长称等公安局走完了程序再说。此事6日晚曝光后,赤峰市7日发布消息称,已在第一时间将孩子接回,控制了护士梁晓华,并将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
□事件
引产“死婴”竟然活了
在内蒙古赤峰市的一家小宾馆里,身体虚弱的小张一直躺在床上休息。2013年4月,在外打工的她突然发现自己意外怀孕,由于刚满18周岁、未婚先孕,她一直瞒着周围的人。11月5日,在哥哥陪伴下,小张在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产科做了引产手术。出院费用清单显示,医院收了一笔20元的死婴处理费,这让小张确信孩子被引产处理了。
三天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的警方通知小张家人:孩子还活着,被拐卖到了阿鲁科尔沁旗。“当时因为我做的是引产手术,我也不可能想到这孩子还活着。当时我真的就蒙了。”小张说。她决心找回孩子,好好把他养大。
院方承认护士送走婴儿
应警方要求,2013年11月10日,小张和哥哥及母亲赶到300公里外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做笔录,警方还让小张抽血和孩子做DNA亲子鉴定。办案民警说,孩子是男孩,被以4万元卖到了当地一个村子里。如果不是一位村民报案,小张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得知孩子还活着,小张和家人立即找到了医院院长,要求医院说明孩子是谁抱走的,院长称是一名护士送给表哥寄养。
依据《刑法》,有人收了钱,意味着案件定性是拐卖儿童罪;如果私自把别人的孩子送人,则涉嫌犯拐骗儿童罪。
□相关各方
警方改口风不予立案
刚出生的婴儿被拐卖或者失踪,按公安部办理此类案件的要求,警方必须采取紧急解救措施,尽快让孩子回到母亲和监护人的身边。
从阿旗警方录完笔录之后,小张和家人一直满怀希望等待警方迅速破案归还孩子。但等了10天也没等到音信,当他们再次来到阿旗找到办案的刑警苏建章,发现对方的态度变了,只透露了孩子在阿旗的双胜镇。后来办案的警官干脆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小张和家人于是找赤峰市卫生局、市计生委,但卫生局说等公安定性,计生委说要核实。
按公安部规定,拐卖儿童的发生地和拐入地都应立案管辖。2013年12月16日,小张和家人又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所在的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但三天后红山区警方表示不予立案,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小张马上向红山区公安局申请了复议,再次要求警方以拐卖儿童或者拐骗儿童立案侦查。
警官否认曾提金钱交易
小张和家人把希望寄托在了最先侦办的阿旗警方身上。
2013年12月25日,小张的母亲和表哥第三次来到阿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刑警苏建章说,由于DNA鉴定结果没有出来,案子无法进展。
实际上,半个月前的12月10日,小张的母亲和表哥就找到赤峰市公安局DNA检测实验室,当时鉴定结果就已经出来了。在这份编号为0534的DNA检测鉴定书上,结论为小张与孩子是生物学上的母子关系。
小张家人得知,孩子现在的抚养人叫温国强。当小张家人再次要求归还孩子时,苏建章明确表态,他们不负责找孩子。
小张的母亲提到当时苏警官曾经说过,孩子是被人以4万元买走的,但这时苏警官却矢口否认了自己之前的说法。
苏警官否认了收钱这个关键事实,意味着阿旗警方对案子的定性不是拐卖,而苏警官接下来的表态更让他们大吃一惊,他说有没有DNA鉴定结果都不影响案子定性,这个案子他们已经不立了。这意味着在阿旗警方的眼中,这个案子连拐骗都算不上。
医院拒绝帮找抱婴护士
两地警方都不管找孩子,小张的家人决定自己找。手头仅有的线索是孩子所在的地区是阿旗的双胜镇,抚养人是温国强。在茫茫大草原上,经过近一天的奔波打听,终于打听到温国强家就在双胜镇巴彦包特农场10队。但遗憾的是找到温国强家,孩子已经转移走了,只有温国强的母亲在家,她承认自己儿子的确抱养了一个刚出生的男婴,抱来孩子的是赤峰医院的梁晓华。